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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艺术学院院徽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6-03-17 字体:

关于开展艺术学院院徽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
通    知

    为进一步加强艺术学院文化建设,提高学院品位,深入挖掘、凝炼学院特色,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开展院徽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全体师生。
    二、活动时间
    3月10日~5月30日:作品征集;
    5月31日~6月15日:作品评比;
    6月15日~6月30日:确定院徽方案。
    三、作品设计要求
    (一)主题鲜明,寓意深刻
    设计方案主题鲜明,应能反映学院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凸显学科和专业特点,秉承学院“大艺大德、大知大行”(征集中)的院训,融入“勤教勤学、融化新知、知行合一、成人成才”(征集中)的院风理念,能够融合学院发展目标,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表现力,创意新颖,寓意深刻,简洁明快。参加院徽设计者如需对学院情况作进一步了解,可事先联系院方,学院将积极配合。
    (二) 简约凝炼,美观大方,品位高雅 
    1. 力求用通俗、简明、凝炼的表现手法,使院徽形象鲜明、高雅大气、易于识别、令人印象深刻(力避图案繁复或过度抽象,中英文标志可同时出现);
   
2. 既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又能彰显学院的文化内涵和精神风貌。
    3. 校徽主色调应与学院确定的红黄系主基调相一致。
    (三)方便制作与使用,便于推广与宣传 
    充分考虑院徽的单独使用范围,使其能适用于网络页面、场地、文艺汇演、徽章、烫金、会议、刊物、封面、信笺、信函、横幅、海报、旗帜等多种场合和载体,适宜作为我院对外宣传以及开展各类活动的形象标识,以便于学院的推广和宣传。
    (四)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能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清晰显示,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
    四、作品提交须知
    1. 收稿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
    2. 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3. 提交作品图稿内容: 
    设计图稿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稿一份、黑白图稿一份、黑白坐标图稿一份,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4. 作品可用电子版或纸质版两种方式提交: 
   (1)电子版的作品格式应为“.jpg”格式,并请保留设计原始文件,以备修改之用。电子版的作品发送至邮箱:381505870@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艺术学院”字样。
   (2)提交纸质版的作者请自留底稿。所有来稿作品均不退还原件。纸质版的作品交到广艺楼4209办公室(联系人:彭婷婷,联系电话:42465259)。
    5. 设计方案一经采用确定为院徽,我院将与设计方案的权利人订立合同,其全部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艺术学院所有,艺术学院拥有对作品进行适当修改完善的权利。
    五、评选办法
    1. 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将采取大众评审与专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遴选。
    2. 根据作品质量,再通过实物展示、网络等多个环节投票评出6件入围作品,给予奖励。并选出1件采纳作品。
    3. 评委会将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根据各份作品最终的综合得分评出一、二、三等,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300元。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艺术学院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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