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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的通知

2017-03-22 字体: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的通知

 

重人科办〔2017〕5号

 

各二级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学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至4月4日,其中4月2日(星期日)为公休,4月3日(星期一)调休,4月4日(星期二)为国家法定节假日,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3月31日(星期五)晚补4月3日(星期一)晚上的课,4月1日(星期六)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

二、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节假日、公休日值班、加班安排意见》文件规定,妥善安排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机关总值班室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值班。其他需要值班的单位自行安排,并将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及电话联系方式,于3月29日12:00前报送党政办公室值班室(行政中心一号楼2-8室)。

(二)保卫处要加强节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

(三)全体师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外出师生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各单位党政领导和辅导员要确保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特此通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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