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罗超 )从2006年12月6日起,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展开。
此次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两种。2006年3月31日前在册的教职工和到2006年12月聘用合同(协议)期满的教职工属于年度考核对象;2006年4月1日以后到校工作的教职工属于工作业绩考核对象。本次考核重点为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和青年专任教师。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四个方面,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评定。试用期满考核结果按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
根据考核结果,学院规定:考核为“优秀”的人员,由学院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的人员,可以按规定晋升职称和调整工资待遇;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学院可以辞退,也可以在批评教育后调整工作岗位,试用6个月后重新进行考核,如考核仍达不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将予以辞退;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将直接予以辞退。
此外,学院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 学院将对其作下岗待聘处理。在下岗待聘12个月后,再根据表现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本次考核工作将于2007年1月1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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