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马丽红/文 吕舜/图)11月18日下午,学院干部人事处和迎评办组织全院各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人事工作会。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院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做了工作安排,并就相关材料的填报、移交、归档等问题做了说明。会议要求,人事档案管理务必做到责任化、正常化、规范化。
由于独立学院多采用聘用制,人员流动性较大,人事档案管理难度较大,遗留问题较多。日前,干部人事处对全院教职工档案进行了彻底清查,整理出了教职工们需要补充和完善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聘考核审批表、履历表、试用期见习期转正考核表、年度考核表、职称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等10余类。“相关清单已下发到各单位”干部人事处人事科张倩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事处列出的清单,补充完善本单位的教职工档案,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学院副院长、干部人事处处长陈金玉强调。
教育部26号令中要求:“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教师聘用和管理制度”。“专家组来我院检查时,将随机抽取我院部分教职工的人事档案,来对我院教师队伍进行检查和评定,从而判定我院师资力量是否完备、能否达到“双评”的考核标准。” 记者从迎评办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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