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重庆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毛玉树、副处长戴学凤,市教委民办教育处处长姚友明等一行来校,与全市14所民办高校的领导聚集一堂,就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展开了交流。交流会由姚友明处长主持,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我院董事长李学春,执行院长张卫平、党工委书记韩仁友出席了会议。
前些年,民办教育机构由于无法享受政府资金支持,在建设、发展上困难重重。2008年6月,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民办学校将在征地、收费、拨付生均经费、招生指标、毕业生就业等10个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今年起,市财政局将按照《意见》精神,在坚持“生均”的原则下,给全市民办学校共拨款1000万元,以促进其正常化、规范化的建设,推进、鼓励、支持、监督和规范民办教育的更好发展。”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毛玉树在会上指出。
民办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推动和促进其发展,是从国家到地方高度重视的问题。“今天,我们在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召开这个交流会,就是为了了解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推动和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尽快实现公办、民办教育‘两翼’齐飞。”戴学凤说。
会上,市教委民办教育处处长姚友明指出,市政府在政策和财政上对民办教育的发展给予了优惠和支持,我们应该抓住这一机遇,实现新的发展。同时,姚友明要求,各民办高校务必将市财政局拨付的经费专款专用到学校的内涵发展上,切实促进我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希望各位民办高校的投资方能遵循这一指导思想,把民办教育作为事业来做,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姚友明处长在会上要求。
同时,毛玉树处长指出,“我市政府、财政部门参与民办教育建设,我们有信心实现民办教育由企业化向事业化转变。我们有关部门也会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尽最大努力为民办教育提供更加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兴旺发达。”
在会上,与会的民办高校代表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并对相关经费的拨付提出了建议。
见习记者 马丽红/文 冯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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