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照萱 赵艳梅)近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评定工作在全院正式展开。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凡被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本人未提出认定申请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均可提出补助申请。此次补助评定工作将在3月12日16点前截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地方普通本专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有关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助每人每月40元,发放5个月,每人共计补助200元。该补助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确定初步推荐名单,经学生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在评选过程中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特别是已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而又未被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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