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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2010-04-01 字体:

本报讯(记者 马丽红/文 唐越/图)4月初,记者从党政办公室获知一条好消息:我院被国家民政部授予“2009年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据了解,为充分肯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的贡献,进一步引导其发挥积极作用,中国企业联合会等595个单位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重庆市共有11家单位组织榜上有名,我院是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民办高校。“这是建校10年来我院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希望全校师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积累新经验,取得新成绩,为祖国的教育事业作出新贡献。”我院党工委书记韩仁友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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