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丽红)“近期,校园内外周边交通事故频发,造成了部分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为消除隐患,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院决定进一步加强校内机动车辆管理。”这是近日记者从党政办了解到的情况。
记者从党政办主任罗民处得知,学院通过采取三个“有”,进一步加强对校内机动车,特别是摩托车的管理。即:机动车上路前要“有备案”,师生所有的机动车必须到保卫处登记备案。机动车上路前要“有证”,首先车主需到保卫处办理“校内通行证”,方可在校园内行驶,严禁摩托车在校内营运。其次,师生在驾驶机动车时,必须拥有驾驶证和行驶证,保卫处将对此不定期设岗检查。机动车在上路后要“有限制”,即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速行驶及超宽、超长、超载搭载货物。“希望大家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学院的管理规定,配合学院开展相关管理工作。”罗民说。
据悉,下一步,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对校外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以确保学院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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