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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联合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

2015-07-06 字体:

    7月2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政治部主任唐卫东、刑一庭庭长王德育、办公室蒋咏一行莅临我校。张能院长代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我校何向东校长正式签订“联合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我校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展共同制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共建实习基地、共同编制教学大纲、编写实训教材、制订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共建“双师型”专兼职师资队伍等合作项目。

 

签约仪式

    本次合作对我校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意义重大。我校将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学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对接行业实际需求,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联合培养高层次的基层司法行政专业人才。
    出席本次签约仪式的还有我校副校长李长泰,政法学院院长李真、党总支副书记刘宇,教务处常务副处长皇甫涛、副处长王璐等。

教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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