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来源: 时间:2015-06-09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典型、弘扬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市政府决定对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人民政府等46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谢清华等90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表率作用,为促进中华民族大家庭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各族人民要以他们为榜样,自觉做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5日
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一、模范集体(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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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范个人(9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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