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 发布人:团委
- 时间:20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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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获得当学年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
(二)评选比例
一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人数的3%评选,二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人数的5%评选。
第二条 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评选程序
1. 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各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 班级在辅导员指导下对学生个人申请进行讨论和民主评议。
3. 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各二级学院领导集体研究,按拟评人选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在本班(或本专业)排名,等额确定评选一、二等奖学金学生的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4.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统一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二)评选时间
学校奖学金的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定在每年9-10月。
第三条 奖励标准及办法
(一)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每人500元/年。
(二)奖励办法
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发放奖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重复获得学校奖学金)。
第四条 本办法经2013年7月9日校务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