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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 发布人:团委
  • 时间:20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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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调动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构成

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和拓展性素质四个部分。

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运用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推荐就业和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测评表装入本人档案。

第四条  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为120分,其中德育素质25分,智育素质75分,体育素质6分,拓展性素质14分。

另奖励分5分。

第五条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德育素质(25分)

 德育素质测评共25分,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的操行评分占15分,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学生的操行评分占10分。

1. 各二级学院主要测评学生以下五个方面的表现情况,每方面各占3分,共计15分。

(1)政治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积极要求进步,主动靠拢党团组织,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自觉维护学校稳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举止文明。

(3)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集体观念:积极参加学校、各二级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学校荣誉,不计较个人得失。

(5)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心理调适和承受挫折能力,能正确处理同学关系。

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德育素质评测给予扣分。

(1)一学期内旷课时数尚未构成违纪处分的,每旷课1学时扣0.2分;

(2)对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通报批评和处分的扣分:

类别

二级学院通报批评

学校通报批评

警告

严重

警告

记过

留校

察看

被公安机关拘役或罚款

分值

-0.8

-1.2

-2

-3

-5

-7

-10

通报及处分年限以学校(公安机关)处理决定发文之日为准。

(3)晚归或无故夜不归宿者每次扣0.5分;

(4)自行校外租房居住的扣1-5分;

(5)酗酒和酒后肇事,尚未构成违纪处分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0.5-1分;

(6)其他违纪行为扣分,由各二级学院视具体情况酌定;

(7)在同一学年内多次违纪的,惩处扣分累加。

2. 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测评学生在以下两个方面的表现情况,内务卫生方面4分,文明守纪方面6分,共计10分。

(1)内务卫生:园区辅导员每月检查一次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情况,每月评出优秀寝室、合格寝室和不合格寝室,优秀寝室评选比例≤20%。每学期评选四次,每学期结束时由园区辅导员进行汇总后交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办公室。

获优秀寝室1次,各寝室成员得0.5分,获合格寝室1次,各寝室成员得0.3分,获不合格寝室,各寝室成员扣0.1分。

                      舍内务卫生评选

             

 

园区辅导员

园区辅导员电话

寝室号

得分

获得等级

寝室号

得分

获得等级

评分细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宿舍内务卫生评比评分细则

总分为100分,评分分为三个部分。评选得分为80分及以上为优秀寝室,60分-80分之间为合格寝室,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寝室。

门窗、地面、墙壁干净(40分)

①门窗上无灰尘,墙壁无乱涂乱画现象(10分)

②地面打扫干净(10分)

③天花板、墙角、日光灯、电风扇无蜘蛛网(10分)

④洗手间干净整洁无异味(10分)

物品摆放整齐(40分)

①桌面、行李和洗漱用品摆放整齐(10分)

②鞋子摆放整齐、室内衣物挂放整齐(10分)

③被褥叠放整齐统一、蚊帐挂放整齐统一(10分)

④书桌上的书本要摆放整齐(10分)

整体印象(20分)

(2)文明守纪:在一学期内无任何违反《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禁止学生酗酒的规定》和《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晚归、不归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寝室成员每人可得基本分3分,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每人每次扣0.1分。

凡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园区辅导员根据活动情况记录本视情况加0.5-1分。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可加2分。园区管理委员会认为有其他可以加分的情况者,可酌情加分。本部分所加最高得分不能超过3分以上,有多项加分者最多可加分3分。

(二)智育素质(75分)

主要测评学生在当学年取得的学业成绩。

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成绩=(∑必修课成绩/∑课程门数)×75%

式中:必修课成绩为考试原始成绩(少数民族学生按勉励性加分后计算),考试作弊或旷考课程(必修)按零分计。

(三)体育素质(6分)

主要测评学生的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质健康情况。

1. 基本分(0-2分)

评分内容为:参加各种体育锻炼,坚持上好体育课的情况。

2.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分

测试成绩为优秀计5分,良好计4分,及格计3分。

以上两项测评分累计最高为6分。

(四)拓展性素质(14分)

拓展性素质测评包括文艺竞赛、体育竞赛、社会工作和学术科技四个方面的内容。

1. 基本分(0-6分)

由辅导员依据以下评分内容评分:

(1)参加班级及以上各类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的情况;

(2)参加各二级学院、学校或其它单位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3)参与学生团体活动、承担社会工作的情况;

其他评分内容及具体评分细则,由各二级学院制定。

2. 加分

(1)文艺、体育竞赛

   奖级

级别

一等奖

(第一名)

二等奖

(第二至四名)

三等奖

(第五至八名)

入围(纪念、鼓励)奖

国家级

5

3

2

1

省市级

4

2.5

1.5

0.8

区、县级

2.5

1.5

0.8

/

校 级

1

0.8

0.6

/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取最高分;非同一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可累计加分。

体育竞赛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加分减半。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名次)取最高加分,非同一项目可累积加分。

(2)社会工作

职 务

部 门

主席

副主席

部长

副部长

干事

校团委、学生会、

艺术团、社团联合会

0-2.5

0-2

0-1.8

0-1.5

0-0.6

校勤工助学中心

0-2

0-1.6

0-1.4

0-1.2

0-0.6

校学生工作助理

校园区自律委员会

校学生社团(协会)

0-1.4

0-1

0-0.8

/

/

主任

秘书

编辑

记者

见习记者

院  报

0-2

0-1.6

0-1.2

0-0.8

0-0.5

校电视台

部长、秘书长

副部长

组长

干 事

0-2

0-1.6

0-1.2

0-0.5

副书记、主席

副主席

部长

副部长

干 事

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0-2

0-1.8

0-1.5

0-1

0-0.5

班 级

班长、团支书

班、团、党支委

寝室长

0-1.5

0-1

0-0.5

①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及以上)和承担社会工作。


    同一学年任多项职务者,取最高加分。

②集体荣誉与先进个人

               职务(人员)

类别与级别

班长、团支部书记

班委、团、党支委

成员

先进班集体、团支部

国家级

3

2

1.5

省市级

2

1.5

1

校 级

1

0.8

0.5

文明寝室

寝室长

成 员

省市级

2

1

校 级

0.8

0.5

 

    类别

级别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优秀学生和

优秀学生干部

其他先进

标 兵

其他先进

个 人

国家级

7

5

6

4

省市级

5

3

4

2

校 级

3

1.5

/

1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类别的荣誉称号取最高加分,非同一类别的荣誉称号可累积加分。

  类别

人员

二级

学院

学校

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二级

学院

学校

市级

国家级

二级

学院

学校

市级

国家级

队 长

0-0.3

0-0.5

0.8

1

2

3

0.5

0.8

1.5

2.5

副队长

0-0.2

0-0.3

0.4

0.6

1

2

成 员

0-0.1

0-0.2

0.2

0.3

0.8

1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取最高加分。


③参加义务献血者一次加0.5分。

(3)学术科技

①学术科技竞赛

    等 级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挑战杯

国家级

7

5

4

省市级

5

3

2

数学建模

电子科技

国家级

6

4

3

省市级

4

2

1

同一成果分别参加全国及省市比赛获奖,取获得奖项的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积加分。

②发表学术与理论文章

        作者排序

级别

第一

作者

第二

作者

第三及后序

作者

备 注

学术文章

国内核心期刊

6

4

3

以《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其它报刊

4

2

1

具有国内正式刊号

理论文章

国家级报刊

6

4

3

《人民日报》、《求是》等

省部级报刊

5

3

2

《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重庆时报》等

其它报刊

3

1.5

1

具有国家正式刊号

    非理论与学术文章加分减半。

③向校级报刊、广播站、电视台等宣传媒体投稿被录用的,每篇文章或每幅图片、美术作品加0.1分。

同一文章多处发表取最高加分,不同文章可累计加分。

④英语等级考试

          级别

专业

四级

六级

专业八级

重庆市A级

一般本科专业、

英语专业专科

2

3.5

/

一般本科专业(少数民族学生)、艺术类专业、一般专科专业

3

5

/

1

英语专业本科

/

1(含专业英语四级)

3

/

一般本科专业指非英语及艺术类专业。

⑤职业技能

计算机(非计算机专业)

职业资格认证

职业技能

二级

三级

四级

高级

中级

1

2

3

0.2

0.5

0.2

   (5)其他项目加分,由二级学院视具体情况而定。

以上(基本分和加分)各项总的累积加分最高为14分。

(五)奖励分(5分)

在以上各项测评规定的加分之外,且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的学生,可酌情给予奖励分,最高奖励分为5分。

第六条  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办法和要求

(一)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定在每年9-10月。

(二)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各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

(四)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为成员的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测评的组织和审核工作。

各园区在园区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园区辅导员负责组织本楼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园区辅导员组织自律委员会进行测评,楼栋管理委员会进行评议和初审后报园区管理委员会,由园区管理委员会分送各二级学院。

(五)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团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测评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的评议和测评的初审工作。

(六)班级测评小组在组织学生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提供的加分依据,得出学生综合素质评分,并组织学生填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测评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二级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

(七)审核通过后,班级测评小组和二级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测评表》中的相应栏目内填写明确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党总支公章后,将《测评表》一份报送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工作部(处),一份由二级学院建档保存。

第七条  本办法经2013年7月9日校务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同时废止。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附件: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201 ——201 学年

二级学院

专    业

年   级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出生年月

担任社会工作

综合素质构成(总分120分)

评分(加分、扣分)原由

评分

德育素质(25分)

学业成绩=(∑必修课成绩/∑课程门数)×75%

智育素质(75分)

体育素质(6分)

拓展性素质

(14分)

基本分

文体竞赛

社会工作

学术科技

奖励分

综合素质测评分=

本班排名百分位

前 %

本专业排名百分位

前 %

班级测评小组意见

 

 

   组长(辅导员):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二份,经二级学院审核后,本单位保存一份,装学生档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