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人科办〔2017〕35号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学校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日)至10月3日(星期二)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三)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5日(星期四)、10月6日(星期五)调休,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公休,9月30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一)上班、上课。
9月29日(星期五)下午、晚上补10月5日(星期四)下午、晚上的课,9月29日(星期五)下午的阶段性课程自行补课;9月30日(星期六)上午补10月5日(星期四)上午的课;10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自行补课。
二、值班安排
为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节假日、公休日值班、加班安排意见》规定,妥善安排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机关总值班室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值班。其他需要值班的单位自行安排,并将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及电话联系方式于9月18日12:00前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行政中心一号楼2-8室)。
三、相关要求
(一)节前和放假期间,学生工作部门和全体辅导员应随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做好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要认真落实放假期间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处值班人员应加强校园巡逻,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三)放假期间,各单位一律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学校师生放假期间到外地探亲访友或个人外出旅游的,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旅途安全;留校师生应加强防范意识,注意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
(四)二级学院及其辅导员要安排好留校新生的学习和生活。
(五)放假期间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六)放假前,党政办公室车队应认真做好车辆安全检查保养,合理安排交通车班次,尽量为师生出行提供方便。
特此通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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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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